台中泡“保险粉”漂白豆芽20141115

[日期:2014-11-16]   发布者:龙海市兴龙调味品厂  

地下工厂传承3代

  台中市卫生局长黄美妞指出,低亚硫酸钠虽属合法食品添加漂白剂,但是不能用于生鲜、蔬果、芽菜,在配合检警调查厘清嫌犯用的是食用级或工业级低亚硫酸钠做漂白剂后,将依“食安法”进行裁罚,罚款金额3到30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

  侦六队副队长李国兴表示,蔡瑞益(56岁)继承父业卖豆芽菜,向嘉义的化工行买进低亚硫酸钠,以8公吨水加1公斤低亚硫酸钠的比例调制漂白水,浸泡绿豆芽或是黄豆芽后出货,然后以每台斤7元的价格卖给市区平价铁板烧、小吃摊及一般消费者。

  警方在蔡姓男子的地下豆芽工厂查扣低亚硫酸钠233公斤、低亚硫酸钠水8913公升、39本出货单。泡过低亚硫酸钠水的绿豆芽420公斤、黄豆芽300公斤,则由卫生局及环保局人员加入白漆销毁。

  铁板烧小吃摊中镖

  蔡瑞益供称,每台斤豆芽菜仅赚1块多,从2012年才开始用低亚硫酸钠来泡豆芽菜,今年2月以前用的是工业级,因为上游原料行告知不可以使用,才改用食品级低亚硫酸钠,上游的原料行也说这是食品级的可以添加,才会指示领班郝代华(43岁)调泡低亚硫酸钠水,他并不知道不能用于生鲜食品上。

昨天(14日)下游餐厅、邻居获悉蔡家生产的是黑心豆芽菜,愤愤不平说,这不是要害死他们吗?甚至质疑蔡家也不敢吃自家豆芽菜。

  邻居批要害死人吗

  对于外界抨击1家3代都卖黑心豆芽菜,蔡瑞益表示,自己做食品,对安全很重视,消费者吃了有问题要负责,并坚称除贩卖之外,自家人也都在吃。

  彰化基督教医院毒物中心主任蔡宗宪表示,人体一次服用3.5毫克低亚硫酸钠就会出现急性中毒现象,每天4公克就会慢性中毒,食用含有超量亚硫酸盐类的食物,因无法将亚硫酸盐氧化成硫酸盐而排出体外,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之过敏反应,引发哮喘与呼吸困难。

  小档案

  低亚硫酸钠

  吃多易过敏

  “低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是一种漂白剂,属亚硫酸盐类的物质,加热后会以二氧化硫形态挥发,为食品加工上使用已久的合法添加物,一般使用于食品的漂白、保色、微生物的控制等,广泛用于脱水蔬果、动物胶、糖蜜、糖饴、水果酒、淀粉、糖渍果实、虾类及贝类等。

  若食入过量的亚硫酸盐则可能会造成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症状,尤其是气喘病的患者,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引发哮喘与呼吸困难